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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学习GB-T 28684-2012 蝴蝶兰种苗质量等级.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蝴蝶兰种苗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运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蝴蝶兰实生苗和分生苗的质量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叶长 leaf length

倒二叶的长度,该叶片基部至叶尖的直线距离。

2.2

叶宽 leaf width

倒二叶的宽度,该叶片最大宽幅。

2.3

两叶距 horizontal distance of two leaves
tip

倒二叶和倒三叶自然张开状态下叶尖之间的直线距离。

2.4

茎粗 stem diameter

单轴茎直径,包括叶鞘在内。

2.5

小苗 primary seedling

试管苗出瓶种植于φ4.8 cm~φ5.8 cm的软盆,经4个月~6个月生长的正常苗。

2.6

中苗 medium seedling

小苗换盆种植于φ8.0 cm~φ8.5cm 软盆,经4个月~6个月生长的正常苗。

2.7

大苗 mature seedling

中苗换盆种植于φ10.5 cm~φ11.2 cm 软盆,经4个月~6个月生长的正常苗。

2.8

小株型 small plant type

大苗叶长小于15.0 cm 的类型。

2.9

中株型 medium plant type

大苗叶长在15.0 cm~25.0 cm 之间的类型。

2.10

大株型 large plant type

大苗叶长大于25.0 cm 的类型。

GB/T 28684—2012

2.11

实生苗 seedling

种子萌发生长形成的完整植株。

2.12

分生苗 mericlone

利用植物细胞全能性原理,在无菌条件下将离体的植物细胞、组织或器官经过适当的培养长成的完

整植株,也称组培苗、克隆苗。

3 质量要求

3.1 分级原则

3.1.1
种苗质量分为一级、二级,低于二级的为等外级。种苗质量等级的划分按表1、表2、表3、表4
和表5的指标执行。

3.1.2
形质等级:根据种苗的整体效果、病虫害和缺损、基质、变异率(分生苗)4项指标进行分级。

3.1.3
规格等级:以所规定的叶数、叶长、叶宽、两叶距、茎粗、根数、根长等指标进行分级。

3.1.4
等级界定:等级划分中的某一项指标同时满足两个等级时,归属上一个等级。各项指标不在同
一等级时,以指标最低的等级定为该种苗的等级。

3.2 质量等级

3.2.1 形质等级

形质等级指标见表1。

1 形质等级指标

项 目

形质等级

一级

二级

整体效果

植株健壮,株形匀称,株叶形态具品种特 征。叶片厚实,有光泽,心叶生长正常。根 系发达,分布均匀,根尖完整,有活力。植株

未抽花梗

植株较健壮,株形较匀称,株叶形态具品种 特征。叶片较厚实,生长正常。根系较发达,

分布较均匀,根尖完整,较有活力

病虫害和缺损

无病虫害、药害、冷害、灼伤和机械损伤

无病虫害,有轻度药害、冷害、灼伤或机械

损伤

基质

试管苗培养基无污染;栽培基质不变质,

没有异味

试管苗培养基无污染或污染不伤及苗;栽培

基质不变质,没有明显异味

变异率(分生苗)

≤5%

≤10%

3.2.2 规格等级

3.2.2.1 试管苗规格等级指标见表2。

GB/T 28684—2012

2 试管苗规格等级指标

项 目

实生苗

分生苗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叶数/片

2叶1心以上

叶长/cm

≥3.5

≥2.5

≥3.0

≥2.0

叶宽/cm

≥1.2

≥1.0

≥1.5

≥1.0

根数/条

≥3

2~3

≥3

2~3

根长/cm

1.0~5.0

1.0~7.0

1.0~4.0

1.0~7.0

3.2.2.2 小苗规格等级指标见表3。

3 小苗规格等级指标

项 目

小株型

中株型

大株型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叶数/片

4叶1心

以上

3叶1心

以上

4叶1心以上

3叶1心

以上

3叶1心

以上

3叶以上

叶长/cm

4.0~7.0

6.0~9.0

7.0~10.0

叶宽/cm

2.5~5.0

4.0~6.0

两叶距/cm

8.0~12.0

10.0~15.0

12.0~16.0

茎粗/cm

≥0.8

3.2.2.3 中苗规格等级指标见表4。

4 中苗规格等级指标

项 目

小株型

中株型

大株型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叶数/片

4叶1心

以上

4叶以上

4叶1心

以上

3叶1心

以上

4叶1心

以上

3叶1心

以上

叶长/cm

6.0~10.0

9.0~15.0

10.0~15.0

叶宽/cm

4.0~6.0

5.0~6.5

5.0~7.0

两叶距/cm

14.0~16.0

18.0~20.0

20.0~24.0

茎粗/cm

≥1.0

≥1.2

3.2.2.4 大苗规格等级指标见表5。

GB/T 28684—2012

5 大苗规格等级指标

项 目

小株型

中株型

大株型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叶数/片

5叶1心以上

4叶1心以上

4叶1心以上

4叶以上

4叶1心以上

4叶以上

叶长/cm

<15.0

15.0~25.0

>25.0

叶宽/cm

4.0~8.0

5.0~8.0

5.0~10.0

两叶距/cm

18.0~20.0

22.0~40.0

30.0~45.0

茎粗/cm

≥1.2

≥1.5

≥1.6

4 检验方法

4.1 目测植株整体效果、病虫害和缺损程度、培养基是否污染。

4.2 鼻嗅栽培基质气味,确定栽培基质质量。

4.3 目测对照株叶形态是否具有品种特征确定变异率。

4.4 用精确度为0. 1 cm 的直尺测量叶长、叶宽、两叶距、根长,用精确度为0.02
mm 游标卡尺测量

茎粗。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产地、同一时间、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种苗为一个检验组批。

5.2 取样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从提交的检验批中随机抽取10%,单位以株(瓶)计,最低不少于12株(瓶)。

按单株检测。

5.3 现场检验

5.3.1 出圃检验

出圃前由质检人员按形质等级和规格等级的各项指标进行检验。

5.3.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销售前应进行交收检验,其内容包括形质等级指标以及标签、标志、包装。

5.3.3 型式检验

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交收双方发生较大争议;

b)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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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判定规则

所取样品单株按表1、表2、表3、表4、表5中指标逐一检验,
一项不符,随级下判,整批次产品允许

度为10%,不合格率超过10%则按等外级定级。

6 标志、包装、贮运

6.1 标志和标签

外包装应有标志和标签,并标明:生产单位、地址、品种名称、数量、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编号、检验日

期、出圃日期及警示标志等。

包装箱内附检验合格证书,标明质量等级、检验日期、检验员等。

6.2 包装

包装时栽培基质含水量应控制在30%~50%,外观为表面基质较干,盆内基质湿润。大中小苗包

装时箱底及各层间用软纸隔开,防止擦伤叶片。

6.3 贮运

温度保持在18℃~22℃之间,时间不超过15 d。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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